职业联赛投降过的队伍怎么办-职业联赛投降过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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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联赛投降过的队伍怎么办-职业联赛投降过的队伍

山谷的传奇,「圣人」的传奇

日期:2001年5月19日;地点:英格兰南部南安普敦的山谷球场。

阿森纳作客迎战南安普顿,这是山谷球场举行的最后一场比赛,「圣人」队于新球季将会迁进容量较大的圣马利球场,因此,所以南安普顿球员及球迷都希望以一场胜利,为山谷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兵工厂」贵为当届亚军,实力不容怀疑;而南安普顿刚于主场打破了七场不胜的局面(主场2:1胜曼联),这场决心也大,预期这是一场十分可观的比赛。

上半场28分钟,阿什利·科尔为主场球迷浇了一盘冷水,幸而下半场摩洛哥国脚卡奇卢尔扳平了比分。然而永贝里不久后又为客队获得领先优势,但61分钟,卡奇卢尔再度为球队追成平手。战至89分钟,比蒂接应队友的大脚作头捶二传,替补上场的「他」右脚控带被基翁踢走不远,皮球弹到禁区的边缘,当时背向球门的「他」退后两步,左脚凌空射门,门将曼宁格身手不错,但面对这个射门也束手无策,皮球直飞左上角入网,3:2!整个射门过程,「他」连门框也没有望一眼。

山谷球场,最后由「山谷之神」勒蒂谢尔,奉献了最后一个进球。所有球迷欢喜若狂,这个结果是100分的完美大结局,意料之外的结果使球迷兴奋莫名。不是勒蒂谢尔技术不行,只是2000/01球季,勒蒂谢尔已非主力球员,肚腩愈来愈多赘肉的他,之前37场比赛只曾上阵8次,这个入球也只是他今季的第一个入球,除了是山谷球场留下的最后入球,同时亦是征战多年的「山谷之神」于联赛最后一球。论重要性,论精彩程度,身为他的球迷,我会给它100分。

勒蒂谢尔,就是一个这样的传奇。难怪南安普顿的球迷会对他奉若神明,尊称他为「Le God」。(当然他亦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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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子球季

马修·勒蒂谢尔,1968年10月14日于英国更赛岛(Guernsey)出生,有三个兄姊的他是家中的幼子。后来有人分析勒蒂谢尔成就不高时这样说,他来自更赛岛这样一个阳光明媚、衣食无忧的环境,所以缺乏足够的上进心。1981年,他加入了南安普顿的足球学校,可能是他的父兄都是运动员的关系,他也有极强的运动细胞,而他的天份于小时候就表露无遗,在南安普顿足球学校的最后一年,他惊人地射入了169个入球,这吸引了牛津联队的注意,并邀请他到那儿试脚。幸而,他最终也没有加盟该队,85年5月,未满17岁的他就签了第一份职业球员合同。85/86球季,他于青年军中打滚,当年他攻入了超过50球,对布莱顿青年军一场,更个人射入了6球,技惊四坐。因为这个原因,在预备组待了仅仅一个球季,领队克里斯·尼科尔(Chris Nicholl)便决定将他提升上一队。

他的处女秀是1986年9月2日,对手是他儿时拥戴的球队托特纳姆热刺(霍德尔是其童年偶像),这场比赛,他担任球队的右边锋,30分钟,他于边线一记助攻,造就了丹尼·华莱士攻破对手大门,杰出的表现使他得到了不少上阵机会。11月4日对曼联的联赛杯赛事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入球。下半场他替换了丹尼·华莱士,不久他突破了越位陷阱,趁门将出击,第一时间左脚吊射得手,「山谷之神」第一个入球就是如此美妙。之后,他以不擅长的头球再次攻破对手大门,最后协助球队大胜4:1。这也开始了每每对曼联都有好表现的序幕。尼科尔不想拔苗助长,对勒蒂谢尔进行了保护,所以勒蒂谢尔虽有好表现,但都不是球队的必然正选(就像莫耶斯对鲁尼的保护)。次年3月7日对莱切斯特城的赛事中,他以一记45码长驱直进,连过四名对方后卫后施射入网,完成了于顶级联赛首次的「帽子戏法」。

1986/87年,联赛上阵24次入6球;杯赛射入了4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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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年青球员

由于第一季有上佳演出,球迷都期望这位新星于新一个球季会更上一层楼,可惜,尼科尔于中场的正选人选乃唐辛(Andy Townsend),勒蒂谢尔于这一季只能担任替备席上的主力,联赛颗粒无收。仅于联赛杯对伯恩茅斯及足总杯击败雷丁两仗中各取得一个入球。1988/89,南安普顿开始重用年青球员,洛德·华莱士(Rod Wallace)、希勒(Alan Shearer)及勒蒂谢尔等新人都得到了不少上阵机会。勒蒂谢尔与洛德·华莱士擦出火花,前者创造机会,而后者负责入球,到12月时,球队更曾上过联赛榜的第二位。可是最后20场未曾一胜,球队由天堂回到地狱。(这个球季他连杯赛射入了11球)

1988,加斯科因在纽卡斯尔开始发光发热。1989年,默森于阿森纳初显锋芒。这两个日后被誉为90年代英格兰最出色的攻击中场先后获得了最佳年青球员的奖座。1990年,终于轮到了我们的「山谷之神」,这一季,南安普顿踢出了漂亮的进攻足球,洛德·华莱士、勒蒂谢尔、希勒及里德奥特等人组成了惊人的攻击组合。南安普顿先后大胜利物浦、皇家公园流浪者、卢顿、诺维奇,首次穿起七号球衣的勒蒂谢尔个人更于对诺维奇及温布尔顿两场连中三元,而且对诺维奇的三个入球全是世界级的(一个一过四加一个三十码的吊射)。这样的表现吸引了不少大球会的注意,利物浦就开价二百万英镑,而热刺后来加入战团。勒蒂谢尔本来很大机会加盟这支儿时最喜爱的球会,但因为他与南安普顿已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故在签约前最后一刻婉拒了对方的好意。勒蒂谢尔最受传颂的除了是他引人的球技外,还有便是他对「圣人」的忠心与不离不弃。

南安普顿最终于联赛榜上排行第七位,他成为了1989/90的英格兰最佳年青球员,这个奖项从来都不是小球会的球员能够高攀的,近二十年,曼联、阿森纳、利物浦、纽卡斯尔等大球会便垄断了这个殊荣。但勒蒂谢尔以出色的表演说服了评审人员,得到了这个于球员生涯中的最高荣誉(联赛上阵35次入20球;杯赛射入4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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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意的路途

翌季,勒蒂谢尔再攻入了19个入球(另有4个杯赛入球),不过因为战绩不佳,勒蒂谢尔的恩师尼科尔遭球会解雇。1991/92年,南安普顿的新领队布兰特福特(Brantfoot)上任,他是英格兰中众多不懂欣赏勒蒂谢尔才华的领队之一,亦是后者于职业生涯上的第一个「仇人」。布兰特福特一改南安普顿的进攻与地面打法,球员们无法适应,尤其是勒蒂谢尔这些脚下功夫细腻的球员,怎能够于主守及长传急攻的队伍中生存?勒蒂谢尔因此而减产,最后只有七个联赛入球。不过杯赛他的表现持续出色,足总杯入了四强才被诺维奇踢出局,他于杯赛共取得九个入球。

1992/93,英格兰超级联赛诞生,南安普顿以三百万英镑将希勒卖到布莱克本,后者开始大红大紫,于两年后勇夺超联冠军,并成为了国家队不可或缺的神射手及队长;而勒蒂谢尔则继续支撑着南安普顿。当年布兰特福特的一句「我敢打赌,凯利·迪克森(Kerry Dixion)这个赛季能够射入比希勒更多的入球」在球季结束后成为了当年的经典笑话。迪克森只在联赛射入两球;希勒个人攻入16球之余,更助球队站于联赛榜的第四位。一年后希勒更与萨顿、谢伍德等人合作赢得联赛冠军!最后,没有了华莱士及谢勒的南安普顿最终只能名列第十八(当时有二十二队),开始「单天保至尊」的勒蒂谢尔个人射入了十五球为球队护级成功(包括了对诺定汉森林时禁区外的左脚凌空射门,吊过门将)。布兰特福特的「」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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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蒂谢尔时代」

新的一季,布兰特福特甚至将已经成为球队巨星的勒蒂谢尔放到后备席上,由保罗·摩迪(Paul Moody)取代他的位置,这举动惹来球迷的反感,直到现在,他仍然是「圣人」历史上最不受欢迎的人物之一。不过勒蒂谢尔不快的时刻很快便过去,1993年10月24日主场对纽卡斯尔,他重获正选席位,整场表赛都由纽卡斯尔控制战局,不过勒蒂谢尔就具备了扭转局面的能力。队友后场一个大脚长传,然后前面的队友头球顶横,球稍微靠后,勒蒂谢尔先以后脚将球挑到自己的面前,对手后卫杀出拦截,勒蒂谢尔右脚一伸,连人带球过了该守卫,对手另一个后防已赶到补位,勒蒂谢尔趁他出脚时右脚将皮球挑越其头顶,已呈单刀之势的他,右脚将球摆到球门框的右边,入网。这个精彩入球被评为「英超十大金球之一」,说到这十大金球,只有博格坎普及勒蒂谢尔能独占其二,入球数量多之余,质量也有很高水平,当然,这是他一堆金球内的其中一两个而矣。说回比赛,赢了形势输了比分的纽卡斯尔最后被勒蒂谢尔再入一球,南安普顿球员左路传中,纽卡素后防头球解围,禁区外的队友将球顶给勒蒂谢尔,离门二十多码的他右脚大腿停球,随即第一时间右脚凌空射门,皮球吊过门将,飞到球门另一边的角。「圣人」球迷赛后说:「你怎能将这样的一位球员放在替备席上?」最终,我们的七号当然回到正选名单,而且入球不断。(一周后对利物浦时又梅开二度,而且更重演挑过对手单刀进球的把戏!)

勒蒂谢尔的入球却不能制止南安普顿的颓势,球队长时间徘徊在联赛榜最末三名的位置。在足总杯惨被维尔港淘汰后,1500名球迷抗议示威,要求炒掉领队布兰特福特,最后布兰特福特的位置,顺理成章地由名宿阿伦·波尔(Alan Ball)顶替。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将球队的战术改变,不再以防守为主,而是建立一支以勒蒂谢尔为核心的球队,以他策划球队的攻击。阿伦·波尔带队的第一场比赛,对手恰巧又是纽卡斯尔,勒蒂谢尔在比赛结束前射入一个廿五码的任意球,南安普顿正式步入「勒蒂谢尔时代」。一星期后,主场对利物浦的赛事,勒蒂谢尔个人攻入三球,第一球是廿多码的劲射,津巴布韦门将格罗贝拉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而另外两球都是点球。勒蒂谢尔球员生涯中处理过50次极刑,其中49次得手,只有92/93对诺丁汉森林时的门将科罗斯利(Crossley)成为了「幸运儿」,命中率高达98%。之后对温布尔顿的凌空挑球罚任意球(真是太有创意了!)、对阿士顿维拉的远程炮射门,都令球迷津津乐道。不过因为布兰特福特留下的烂摊子,南安普顿于球季末段还未能肯定保级成功,不过随着勒蒂谢尔连中三元,以5:4打败诺维奇后,加上作客韦西汉姆时梅开二度打败了对手,南安普顿得以继续留在英超,勒蒂谢尔有莫大的功劳(他亦成为了该年南安普顿的最佳球员)。他射入了25球,成为了射手榜的第三名,在南安普顿一季射入超过二十球是十分难得的,整个九十年代就只有勒蒂谢尔做得到(三次射入20球或以上),直到九年后比蒂昙花一现的攻入了23个入球才可以与之并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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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国脚生涯展开

由于这一赛季的优异演出,勒蒂谢尔被维纳布尔斯看中,入选了英格兰国家队。1994年3月9日,主场对丹麦时,他被领队安排在后备席上,正选有亚当斯、普拉特、加斯科因、因斯、比尔兹利等巨星,下半场,勒蒂谢尔获得了上阵机会,他入替了加斯科因,最终英格兰亦以1:0击败丹麦。之后主两场场对希腊及挪威的比赛,勒蒂谢尔再度入选,不过加斯科因仍是首席的攻击中场,勒蒂谢尔只有后备入替他的份儿,两场比赛分别以5:0及0:0告终。勒蒂谢尔知道代表国家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只可惜他不知道这二个月,原来已是他入选国家队最频密的时期。于国家队命途多蹇,为故事的主人翁,加添了多一份的悲剧色彩。

1994/95年,勒蒂谢尔维持了高水平的表现,作客对布莱克本时,他射入了另一个经典入球,勒蒂谢尔于中场舞动蛇腰,盘过两名对方球员,位于35码的他决定以右脚施射,皮球划破了埃伍德公园的长空,于门楣下降落,前队友门将弗罗尔斯只能望着皮球轻叹,又一个金球。这是「十大金球」中的另一球,同时,这一球亦是该季的年度金球。1994年12月,BBC电视台选出了该月的十个侯选金球,其中三球是属于勒蒂谢尔的。

这球季他与丹麦前锋埃克伦德配合得天衣无缝,南安普顿再次打起进攻足球的旗帜,然而埃克伦德之后伤了一段时间,勒蒂谢尔便继续「单天保至尊」,当中包括了联赛杯对赫德斯菲尔德的四喜临门。前切尔西主席夏丁(Harding)是勒蒂谢尔的球迷,他本来想在这个球季将后者带到斯坦福桥球场,不过勒蒂谢尔再次放弃了到伦敦的机会,这个决定,使大部份国人都吃了一惊,当中包括了维纳布尔斯...

1994年10月12日对罗马尼亚,勒蒂谢尔首次于国家队正选上阵并有优异的表现,他的三十码劲射仅差毫厘而出界,不过他的风头被首次担任正选兼有入球的纽卡斯尔球员罗伯特·李(Robert Lee)抢去。一个月后对尼日利亚的友谊赛,罗伯特·李成为了正选,勒蒂谢尔回到后备席上,只是于比赛结束前几分钟入替比尔兹利,「赚」多了一次于国家队出场的机会。翌年2月,他再次正选上阵,作客爱尔兰,战至27分钟因为球场太挤的问题要比赛被迫终止,果真时也命也?

即使勒蒂谢尔于联赛射入30球(当中20球为联赛入球),但维纳布尔斯没有再给他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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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德尔与勒蒂谢尔

阿伦·波尔离队,南安普顿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军师(他是勒蒂谢尔最喜爱的领队之一),勒蒂谢尔于揭幕战4:3战胜森林一役连中三元,可是他之后四个月一球也没能射入,南安普顿的锋线因而全面瘫痪,球队长时间名列倒数第二,直到最后一周才逃出生天。勒蒂谢尔连杯赛只有十个入球,维纳布尔斯有借口将他排除于96年欧洲国家杯名单之外,加斯科因继续在国家队绽放光芒...

麦宁顿(Merrington)离去,索尼斯(Souness)接任,这是勒蒂谢尔在南安普顿的第五位领队,索尼斯带来了以色列创造型中场贝尔科维奇、挪威高大中锋奥斯滕斯塔德,南安普顿再次以进攻足球震慑球迷(不过球队的防守力亦十分差劲)。于山谷球场大胜曼联6:3的赛事尤为经典,虽然该场比赛贝尔科维奇及奥斯滕斯塔德的表现更胜已身为队长的勒蒂谢尔,各自贡献了两及三个入球,但球迷最记得的仍是勒蒂谢尔的金球。当时他接过球后,先避过出脚拦截的麦克莱尔,再推过中坚戴维·梅,于18码一记吊射,皮过越过钢门舒梅切尔入网,全场球迷喝采声震耳欲聋。球队的踢法虽然华丽,不过因为防守实在太差的关系,南安普顿于1997年前三个月未尝一胜,幸而于最后的关键比赛中,以1:0战胜桑德兰,才不致降级。

霍德尔接过了维纳布尔斯的国家队帅印,勒蒂谢尔一度憧憬儿时偶像会给予他不少的机会,可是世事未如人意。即使对摩尔多瓦这些弱旅,勒蒂谢尔也只能待在后备席,在比赛结束前10分钟左右入替新秀班姆比。1997年2月12日于温布莱对意大利的赛,因为谢林汉姆缺阵,勒蒂谢尔被安排于正中锋位置,勒蒂谢尔表现一般,于一次大好机会,头球一顶斜出后,61分钟被莱斯·费迪南德入替,国家队的生涯到此为止。最后英格兰被左拉一记小角度射门解决,霍德尔不多不少将负责推卸了错失机会的勒蒂谢尔,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

1998年4月,英格兰安排了一场国家队”B”级赛事,由英格兰对俄罗斯,霍德尔向勒蒂谢尔说,这是证明他于国际赛场价值的最后机会,若果表现出色,勒蒂谢尔很有可能代替已走下坡的加斯科因成为正选球员。以队长身份上阵的勒蒂谢尔八面玲珑,个人射入三个入球,并助攻达布林,最后英格兰以4:1大胜,这是勒蒂谢尔职业生涯中最佳的比赛之一,他希望于国家队仍有所作为,可惜霍德尔反口了,他没有将勒蒂谢尔带到法国。巴蒂加因斯两名中场对阿根廷射失点球的时候,不知霍德尔有否后悔?

法国球王普拉蒂尼曾经这样说:「如果勒蒂谢尔代表的是法国队的话,他大概会得到五六十次国家队的上阵机会。」

在达夫·琼斯(Dave Jones)带领的球季,球队战绩依然差劲,勒蒂谢尔又再贡献了十一个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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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路程

身心俱疲的勒蒂谢尔于1999/2000球季已非必然正选,南安普顿走到了「勒蒂谢尔年代」的晚期,球队的战绩亦一蹶不振。长时间流连在倒数第三位置的南安普顿似乎终于要降级了,不过球队史上的大逆转随着几名球员的到来出现,「拉脱维亚欧文」帕哈斯、防守中场马斯顿、摩洛哥国脚卡奇卢尔以及从布莱克本来投的中锋比蒂,配合一班忠臣如伦德克万、杜特及奥克利等人,球队的战绩慢慢改善。最后一场比赛由帕哈斯梅开二度,2:0击败埃弗顿后宣布护级成功。

勒蒂谢尔的代表作,只有在水晶宫主场射入了一记角球。走下坡的他只能为球队射入七球。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就是他禁区外的射门令到泰比这名意大利门将大出洋相(裤裆漏球),结果打了四场比赛后便黯然回国。

2000/01,达夫·琼斯官非缠身,接替他的竟然是霍德尔!因为勒蒂谢尔年事已高,加上竞争能力大不如前,而且南安普顿的新一代已能渐渐弥补他的位置,霍德尔就有更多的理由去弃用「圣人」的英雄(当然这个决定比三年前合理得多)。霍德尔以伦德克万、杜特、布里奇等人作为球队重心,配以卡捷洛尼及柏夏斯进行快速反击,打法虽然不似从前华丽,但是非常实际,下半季中段曾经七场不失一球,五胜二和,然而霍德尔最终改投母会热刺,由不知所谓的史图尔特·格雷(Stuart Gray)担任领队,由七场不败变成七场不胜。第37周以2:1击败曼联,第38周面对阿森纳,后备上阵的勒蒂谢尔一记妙射为山谷球场得到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这个时刻永远都不能忘记。不能相信的,似乎只有勒蒂谢尔才能做到。」球迷这样说。

2001/02,勒蒂谢尔仍然在队中但基本上与退休已没有区别,只曾四次后备上阵,于2002年5月14日,进行了告别赛后,「Le God」退出球场,所有在场的球迷都感到伤感,因为伟大的「神」勒蒂谢尔正式成为足球坛上的历史。

效力南安普顿长达17年,当今之世没有那位球员能够相提并论(而且勒蒂谢尔坚持效力的只是一支弱旅)。他的忠诚、他的技术、他的射术,都是南安普顿球迷的骄傲。为球队上阵462次,射入了209球,于英超射入101球,对于一支弱队来说,都是惊人的数字。

「能够得到球迷忠诚的支持与爱护,那是一辈子都得不到的财富。」勒蒂谢尔曾这样说。可能这就是他乐于在南安普顿逗留17年的原因吧。

Le God,我为你致敬。

勒蒂谢尔Profile

全名:Matthew Paul Le Tissie

出生地和日期: St. Peter Port,Guernsey, 14 Oct 1968

高度: 1.85m

体重: 86kg

代表国家队/入球:8场/0球

曾效力球队:

南安普顿 (1986-2002 出赛462场,入209球)

所得奖项:

(个人) 英格兰最佳年青球员 1990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你觉得英雄联盟哪个职业选手的id最有意思?

作为一个几乎只玩过英雄联盟的人来说,在里边儿我最喜欢的选手应该就是Uzi,但是如果你要说哪个选手的id比较有意思?我首先想到的一个人应该就是现在滔博的上单三六九。为什么会想到他呢?主要就是因为他的这个名字实在太具有代表性了,我们都知道在职业比赛里边儿,一个选手的状态其实并不是非常稳定的,是处于一个此起彼伏的波动状态。而三六九这个名字就直接涉及到整个职业联赛里边儿所有选手的内心真实写照。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粉丝在直播的时候总喜欢调侃三六九,说如果这场比赛他拿到了一个三,那么可以直接发起投降,如果拿到一个六,那么可以带着队友好好打一次,如果直接摇到了一个九,那么就算挂机也能赢得比赛。三六九这个名次把自己的状态分为了三个等级,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三六九本人可能对于自己的状态发挥其实也不是很确定。

不过好的在这一次的世界总决赛上,369的发挥可以说是可圈可点,不仅一号的一手塞恩打的fnc战队的上单头皮发麻,而且可以单线击杀对面。可以说直接拿到了一个上上签,在比赛的时候所向披靡。我知道三六九在取这个游戏id的时候,内心肯定不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因为这个名字实在太具有戏剧性和喜感了。因为不管他打成什么样子,都可以从它的名字上做出一定的解释,打的不好,那就代表这时候他是三,打到一般这时候他就是六,打的比较好了,那么这时候他的游戏名字就可以换成999。

而除了三六九这个游戏id比较有意思之外,在游戏当中啊,本身也是一个内心戏非常丰富的年轻人,说实话看他的直播有错,感觉非常有趣。

绝地求生PCPI赛事中职业选手决赛圈自雷,这种行为应该被非议吗?

肯定会呀,因为这种行为是很羞耻的,没有意志力的表现,就像大家玩LOL的时候,遇到一点逆风就投降,简直就是玻璃心。

并且这个人还是职业选手,公开比赛的时候做这种事,这也显得自己没有素质,不尊重游戏,不尊重对手,不尊重自己。虽然这个游戏获胜的方式很简单,不是你就是我亡,谁生存到最后谁就是冠军。

或许玩家本身也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吧,不想当对方拿到自己的人头,想用自尽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不愿意。可是这种行为对观众来说体验感极差,受到非议是在所难免的事情,如果不非议的话,就对不起自己买的票。下面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消极比赛的例子吧。

某职业玩家,因为不赞同举办方的要求,和队友一起进行消极比赛,就是大家现在俗称的“演员”,最后被官方禁赛永久,一辈子不能再踏入职业电竞圈一步。现在不单单是职业选手消极比赛得到处罚,路人玩家消极比赛也会得到严惩,我还记得,我前几天玩游戏,因为临时有事,然后在游戏中挂机了,最后官方给我来个三天不能玩游戏惩罚。

如果在高端局中出现挂机或者“演员”的行为,那么这个号就会被永久封停,所以职业选手消极比赛受到非议是很正常事情,并且官方对这件事情也是有惩罚的,游戏虽然是虚拟的,但是能体现玩家的心理素质和一些道德。

NBA各队队名的来历/

NBA各队队名由来

■反映城市特色的队名

成立於1948年的湖人队,最早所在的城市是明尼苏达州的明尼亚波里斯,当时叫作明尼亚波里斯湖人队(Minneapolis Lakers),由於明尼苏达州大小湖泊遍布,有「千湖之州」(The Land of 10,000 Lakes)之称,因此队名就顺理成章叫作湖人队(Lakers)。而湖人队因球队经营问题在1960年迁至洛杉矶,但并未改名。

爵士创队之初位於路易西安那州纽奥良(New Orleans, Louisiana),而纽奥良正是爵士乐兴盛之处,有「爵士乐首都」(jazz capital of the world)的美誉。1974年,球队高层遂决定以这个最能代表该市的名称来作队名,到了1979年球队迁至盐湖城为止,队名一直延用至今。

■由老板挑选的队名

创建於1966年的芝加哥公牛队,第一任老板Richard Klein亲自挑选了「公牛」(Bulls)这个名字,因为他认为好斗的公牛正象徵著球队必须无时无刻毫不松懈、奋战到底、永不放弃的精神。另一说法是因为芝加哥是全美国最大的牛只屠宰市场,牛肉产品很多,故以城市的特色命名之。

最早属於BAA(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後来与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合并为NBA)的波士顿塞尔提克队与纽约尼克队,是自1946年NBA肇建以来绝无仅有,球队始终在同一个城市作战的两队。

塞尔提克队的第一任老板Walter Brown,原是波士顿花园广场球馆公司(Boston Garden Arena Corporation)的首脑,会插足职业篮球,完全是因为当时他希望篮球赛能够填补场馆在冬天没有拳击赛与冰球赛的夜晚。Brown曾想过许多队名,包括旋风(Whirlwinds)、奥林匹克(Olympics)和独角兽(Unicorns)等等,最後挑上了「Celtics」这个爱尔兰种族名,原因除了因为波士顿当地有不少爱尔兰後裔之外,也和早年纽约一支名叫「Original Celtics」(1914-1939)的长胜军有关。

纽约尼克队的首任老板Ned Irish则挑了「Knickerbockers」这个在纽约历史上有著重要意义的名字,有趣的是,史上第一支有组织的棒球队,也叫作「New York Knickerbockers」,或是被称为「Knickerbockers Nine」。

「Knickerbockers」这个名词,得溯源至十六世纪横越大西洋而来,在纽约市落脚的荷兰移民,他们穿的灯笼裤就叫「knickerbockers」或「knickers」,长度只到膝下。由於全名太长,现在都简称「Knicks」。

第一个家在印地安那州韦恩堡(Fort Wayne, Indiana)的活塞队,当时叫作Fort Wayne Zollner Pistons,此队名系结合老板Fred Zollner的姓以及他的汽车活塞工厂而来。1957年,Zollner为了扩展球队市场,将球队迁至底特律。刚好底特律就以汽车工业闻名於世,有「汽车城」(Motor City)与「汽车首都」(auto capital of the world)之称,於是队名继续保留至今。

■透过「命名竞赛」("Name the Team" Contest)而来的队名

1987年4月22日,NBA通过在夏洛特、奥兰多、明尼苏达与迈阿密四个城市成立扩张球队,这四队的老板,不约而同的将命名的重责大任交给了球迷,各自举办为球队命名的票选活动。

以夏洛特而言,球迷推翻了球队最早的提议「精神队」(Charlotte Spirit),球队在将球迷的推荐名称淘汰减少至最後六个之後,由「黄蜂」(Hornets)脱颖而出。而Hornets为何受夏洛特市民喜爱呢?据说是南北战争期间,夏洛特附近盛产的黄蜂为驻扎在当地的南军赶跑了北军,因此黄蜂被视为夏洛特的吉祥物。球队因为球场扩建的问题跟市政府谈不隆,於2002年迁往纽奥良,队名不变。

迈阿密则在鲨鱼(Sharks)、龙卷风(Tornadoes)、海滩(Beaches)与梭鱼(Barracudas)等候选名单中,选出Heat,代表迈阿密终年睛朗炎热的气候。

奥兰多票选出的魔术,则与该市为推展观光旅游业所喊出的「请光临魔术山乐园」(Come to the Magic)口号有异曲同工之妙。(狄斯耐乐园的Magic Mountain就在Orlando)。

明尼苏达则在几轮票选後淘汰出「木狼」(Timberwolves)与「极地」

(Polars)最後两个名字,木狼最终以2:1的比例赢得青睐,理由在於木狼是该州的特色。明尼苏达是除了阿拉斯加之外拥有最多木狼的一州。

达拉斯市民挑选「小牛」(Mavericks),以对照德州的「牛仔」形象。

凤凰城则选中「太阳」,以说明亚利桑那州终年阳光普照的热带气候。

1967年,西雅图票选「超音速」(SuperSonics)为队名,因为最大的民航机制造公司波音(Boeing)就位在西雅图,当时波音公司正好提出一款名为「Super Sonic Transport」的客机制造计划,超过两百名民众提议以Sonics作队名。最後票选虽然通过,但波音公司的这款新客机计划却半途而废。

1967年,克里夫兰建队之初要求民众向当地各大报社提名新队名,结果「骑士」(Cavaliers)雀屏中选。

1967年,波特兰在一项超过一万个民众投票的票选中决定以「拓荒者」(Trail Blazers)为队名。

1968年,密尔瓦基也由当地居民圈选「公鹿」(Bucks)为队名,民众认为这个名字最能反映威斯康辛州的田野风情,其他的候选队名还有臭鼬(Skunks)、海狸(Beavers)、黄蜂(Hornets)、小马(Ponies)等等。

起初位於加州圣地牙哥的休士顿火箭队,基於圣地牙哥市的别号「动感城市」(City in Motion)而选了「Rockets」这个名字,在1971年搬至德州休士顿之後,由於休士顿刚好是太空总署(NASA)的所在地,和火箭的队名更加搭?#123;,球队决定保留原名。

话说圣地牙哥在火箭搬走之後,就一直没有球队进驻。1978年,原在东部纽约州的水牛城勇士队(Buffalo Braves)终於西迁来此,不过球队高层认为勇士之名一点都不符合圣地牙哥的形象,在公开票选之後,以水上活动著称的圣地牙哥就以海边处处可见的「快艇」(Clippers)为队名。1984年,快艇再由圣地牙哥搬至距离不远的洛杉矶,使洛杉矶成为第一个同时拥有两支NBA球队的城市。

多伦多暴龙队(Raptors)的队名也由市民票选产生。

温哥华灰熊的队名由来,则由於灰熊在美洲西北部原住民文化中具有象徵意义,加上温哥华所在的British Columbia省中拥有近20,000只灰熊,因此Grizzlies顺理成章被挑选为温哥华的队名。2001年灰熊队迁至孟斐斯,队名不变。

■因搬家而改名

追溯球队队名更改的历史,有时可不是件简单的差事,亚特兰大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20年的时间内,亚特兰大老鹰先後转战三座城市,直到1968年才在亚特兰大落地生根。老鹰队最早的名字叫作「三城黑鹰队」(Tri-Cities Blackhawks),这个名字是由知名的苏克族印地安酋长「黑鹰」而来,1948年时球队以三座非常邻近的小城市:伊利诺州的Moline、Rock Island与爱荷华州的Davenport为主场。黑鹰酋长的部落就位在Rock Island,而1831年著名的「黑鹰之战」战场也在这里。

1951年,球队迁往北方的密尔瓦基,队名也缩减为Hawks,短短四年後,球队再往南搬至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改名为圣路易老鹰队(St.Louis Hawks)。十三年後,老鹰再度迁往亚特兰大迄今。

1967年加入另一个职业联盟ABA(American Basketball Association)的丹

佛,当时队名叫Denver Rockets。1974-75球季结束後,ABA因经营不善宣布倒店,丹佛投入NBA旗下。而当时「火箭」之名已被占用,丹佛只好改名为「金块」(Nuggets),来由为丹佛市所处的洛矶山区,正是早年淘金者的聚集地。

现在的金州勇士队,原本老家在费城,叫费城勇士队,此名系由1925年一支在ABL(American Basketball League)的费城勇士而来。在费城奋斗十六年之後,球队跨越整个美国,迁往西岸的旧金山并改名为San Francisco Warriors。1971年,勇士再搬至旧金山附近的奥克兰(Oakland),为了说明自己是足以代表整个加州的队伍,遂改名为Golden State(加州的别称) Warriors。

1967年成立的篮网队,在处女季之後,於1968年夏天搬至长岛的Commack,改名为纽约篮网(New York Nets),队名很简单,就以打篮球不可缺少的篮网为名。1977-78球季开打前,篮网又搬回纽泽西州,并保留原名。

沙加缅度国王的队名也数度更迭,它的鼻祖是1945年就加入NBL的罗彻斯特皇家队(Rochester Royals)。1957年该队迁往辛辛那提,改名为Cincinnati Royals;1972年再迁往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市,易名为Kansas City-Omaha Kings,因为该队有部份主场在内布拉斯加州的Omaha进行。1975年,队名中的Omaha正式拿掉。1985年,球队第N度搬家,这次落脚加州首府沙加缅度,队名不变。

1973年才搬至圣安东尼奥的马刺,在1967年时的创队队名叫达拉斯矮树丛(Dallas Chaparrals),这种矮树丛遍布德州与墨西哥境内。1970年,为激起全州认同感,改名为Texas Chaparrals,但一年後又改回Dallas。迁至圣安东尼奥後,经过公开票选,很能代表德州景象、文化的马刺(Spurs)中选,因为马刺是每个牛仔必备的工具。

1967年,印地安那溜马以不同於其他所有球队的方式决定了他们的队名:球队高层以球队的目标来为球队命名。由於他们希望能成为职业篮球中的先驱者(set the pace),因此以Pacers为名。另有一说是,Pacers是由每年在印地安那波里斯进行的Indy 500赛车中的「前导车」(pacer)而来。

1963年春,费城在原有的勇士队迁移至旧金山之後再度拥有了一支职篮球队,球队老板先是买下雪城国家队(Syracuse Nats),後将球队易名为「七六人」(76ers)。这个队名在纪念1776年7月4日在费城独立纪念堂签署,对美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独立宣言。

1997年才由子弹(Bullets)改名为巫师(Wizards)的华盛顿,队名历史会搞得人十分头痛。该队在1961年成立之初原名芝加哥包装工队(Chicago Packers),因为老板David Trager从事的主业就是包装工厂。一年之後,队名改为「芝加哥和风」(Chicago Zephyrs)。1963年,该队迁至巴尔的摩(Baltimore),由於巴尔的摩是二次大战期间相当重要的生产重镇,遂改名为Baltimore Bullets。在1973-74这个球季,它们迁移至Landover,改叫「首都子弹队」(Capitol Bullets)。不过时代变了,在急欲消弭暴戾之气的现代社会,子弹之名似乎有些不妥,老板Abe Pollin於是在1997-98球季梦决定将队名改为巫师。